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大数据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采集、加工、整合,与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入融合发展,共同推动我国社会全面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大数据产业快速起步。据测算,产业规模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2020年超过1万亿元,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逐渐成为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产业。
创新升级应用加深 产业发展走入新阶段
我国大数据产业链初步形成,可大致分为基础支撑、数据服务、数据融合应用上中下游三个环节,目前已汇集包括阿里云、腾讯云、华为、中科曙光、紫光集团、联想、中兴通讯、久其软件、太极股份、东方国信等各行业领先企业,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中心等机构。在网络支撑方面,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大的光纤网络和4G网络,5G终端连接数超过2亿,位居世界第一,为大数据释放更大价值增强基础。在政策层面,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数字经济、数据要素市场、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布局等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
各地方发展大数据也不遗余力。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联合北京大数据研究院共同编制并发布的《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白皮书》显示,大数据企业主要分布在直辖市和东部沿海城市,呈现出高度聚集性。共有11座城市的企业数量超过100家,其中北京以2191家企业高居榜首,位列第二的上海有819家,第三名深圳市有635家。
中国大数据产业从萌芽到如今渐成体系,已走过将近10个年头。“十四五”开局之年,大数据产业也进入了集成创新、深度应用的新阶段。
大数据在医疗、工业、交通等领域的融合应用技术加快创新突破,大数据融合应用重点从虚拟经济转变为实体经济;大数据底层技术方面,信息安全、模式识别、语言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高性能计算等加快突破,大数据技术领域逐渐补齐短板,并进一步强化长板。
数据治理重拳出击 进一步激活大数据价值
为了保障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1年6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在“数据安全与发展”章节下,提出要坚持以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促进数据安全,以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要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当前数据安全监管趋严,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正式实施,为数据安全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孙文龙认为,标准是加快大数据治理体系建设的“引路牌”。目前我国标准体系逐步完善,33项国家标准立项,24项发布。孙文龙指出,随着大数据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以及大数据战略资源地位的日益凸显,完善的大数据治理体系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
“十四五”时期,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将为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提供有力支撑。赛迪研究院院长张立指出,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根本所在。大数据产业通过提供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技术、工具和平台,孕育数据要素市场主体,深度参与数据要素全生命周期活动,是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重要承载。“十四五”时期,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要坚持数据要素观,把数据要素汇聚、流通、应用、治理贯穿始终,加快完善数据价值体系和市场规则,强化数据要素在驱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实现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和价值再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