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大数据时代,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范围也由物态现实空间延展到网络虚拟空间。新形势、新语境下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需要探索大数据技术嵌入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基本方式,以有效应对大数据时代给意识形态建设所带来的风险,从而保证党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建设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当前,党的意识形态建设要直面网络时代与信息化的现实语境,能否制定全面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发展战略,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用执政党的话语权引领网络空间多元价值的走向,是检验中国共产党新世纪执政能力的重要维度。
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基本立足点就是要使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得到群众普遍认同。如果只是停留于政治领导、法律强制及价值宣传等方面还不够,新时期,要想进一步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说服力,就应在继续加强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使用大数据技术有效推动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当然,国家权力的“硬推动”作为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工作中的传统强项,仍要保留,不过这与新的技术应用并不矛盾。实际上,意识形态很难脱离现代技术而独立存在。技术“软推动”也是我们推进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必要方式。
大数据技术给人类认识自然、改造社会带来新的方法,同时,其消极作用也被裹挟而来。一方面,大数据技术如提灯女神般点亮了人类前行的方向;另一方面,它也似开启了潘多拉魔盒,放出了反噬人类的万千魔怪。必须清楚的是,大数据技术本身并无意识形态性,而使用技术的人却代表了不同的阶级立场。因此,在国家的意识形态工作中,要迎难而上,积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开发大数据技术,实现网络空间的“战略平衡”。
大数据技术嵌入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包含着三个层次的内容。第一层是指大数据技术以其体现的思维方式嵌入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大数据体现了一种更为科学的管理思维,这种思维对转型时代的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大有裨益。第二层是指大数据技术嵌入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建设,以辅助性地位及功能发生作用,亦即大数据技术以外在的形式嵌入意识形态,是意识形态建构、传播、演化的辅助和推动手段。在第三个层次上,“模型建构”是大数据技术嵌入国家意识形态的有效实现方法,也是大数据技术嵌入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技术性难点。
在大数据时代,各种价值取向、社会思潮纷繁复杂,包括意识形态风险在内的各种社会风险更加突出,正如有的学者指出,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危机高发的风险型社会”。尤其是在网络空间中,信息和数据呈现出指数增长的态势,过去在一年内才能形成的风险和威胁,在网络社会可能一周内甚至一两天内就会完成从“量变”到“质变”的嬗变。如果不能做到对国家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很难对突如其来的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及时化解压力、合理调配力量,也容易造成国家治理成本的提高和有限资源的浪费。这就要求必须事先科学预测、合理规避这些隐患和风险,把“头痛医头”的行动思维转变为“预防为主”的管理思维,“有的放矢”地开展相应的措施防范风险,才能更好地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管理权。
大数据技术嵌入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给国家意识形态工作在新时期的创新性发展提供保证,也为集“理论建构”与“技术开发”于一身的全能型政府“瘦身”。就是以“众包”——把一部分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任务以自由自愿的方式分给社会力量的做法,从而“获得技术知识的互补效应和治理的协同效应”,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个人及非政府组织为主体的社会协同治理网络。
(原标题:运用大数据技术增强国家意识形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