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势一:我国各地方大数据发展潜力不断向好,各省市平均指数达到6.1,17个省市的发展潜力指数达到平均值以上,占比54.8%%。广东以11.21的指数位列榜首,上海、贵州、北京、重庆等省市发展潜力分别位列第2至第5名,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在组织与政策保障、专项资金支持、区域信息化发展水平、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建设、产业基础、人才培养等方面均有较为突出的表现与成就。
态势二: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发达地区,在大数据发展潜力上所占据的比较优势相对于经济稍欠发达地区来说并不凸显,贵州、重庆、安徽等中西部省市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尤其是贵州、重庆两省市分别占据了排名的三、五名位置。
态势三:从分项指标分析,加快组织建设与政策保障已经成为了各省市推动大数据发展的共同选择,中西部地区对这方面的重视尤为明显,贵州、山西、重庆跻身全国前5;资金投入方面,贵州、广东、上海、天津等11省市在全国领先一步;信息化发展方面,北京、广东、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天津、重庆、四川、湖北等10个省市优势明显;八大综合试验区建设不断推进;产业基础方面,排名前五的省市无一例外来自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人才培养方面,除了河南、北京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外,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大数据人才培养情况差距不大,整体呈现了较高的水平。
2017年全国大数据发展环境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