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北京举行的记者会上,介绍了多部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包括近期备受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和数据安全法草案。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共收到239名社会公众提出了776条意见,收到来信12封。意见主要集中在细化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一步规范各行业以及政府部门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提高信息处理的透明度,加强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的保护,加大对非法收集买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方面。
今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进行二审。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关于数据安全法立法,收到133人提出的334条意见,收到来信7封。意见主要集中在细化数据安全审查、重要数据出境管理,完善有关组织、个人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完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程序,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
臧铁伟表示,2020年6月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4月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数据安全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数据安全工作的统筹;
二、明确对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实行更严格的管理制度;
三、要求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务应当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的需求,不得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障碍;
四、进一步完善保障政务数据安全方面的规定;
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臧铁伟表示,作为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这些意见法工委在草案修改过程中进行了认真研究,拟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的数据安全法草案立足数据安全工作的实际,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数据安全审查等基本制度,明确相关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提升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有效应对数据这一非传统领域的国家安全风险与挑战,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规范数据活动的同时,草案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对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利用等作出相应规定,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