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3月2日报道:通过信息化网络技术还可以把政府内部的权力运行进一步关在制度笼子里,包括正在构建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都可以借助信息网络技术来实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按照《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要求,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加快建设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制定开放目录和数据采集标准,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
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是大数据时代的一项重要举措,早在去年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就指出,“大数据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大数据应用能够揭示传统技术方式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促进社会事业数据融合和资源整合,将极大提升政府整体数据分析能力,为有效处理复杂社会问题提供新的手段。”
政府数据开放日益普及
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是国内首个政府数据服务网,率先实现了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
记者从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上看到,数据服务网可以提供多种数据下载,最新更新的数据包括上海中心城区每月供水水质、上海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信息等。
除此之外,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还可以显示下载最多和评价高的数据,前者如1978年以来住宅投资和竣工建筑面积、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学校名录、上海市基础测绘成果;后者如上海标准化菜市场基本情况、建筑工程开工放样复验、持有《上海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名单等。
除了上海之外,浙江省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也于去年9月上线,其中包括浙江全省学校的基本信息、市场登记信息、网吧及游艺娱乐场所等相关政府数据资源。
“过去我们虽然一直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是大数据的概念并没有提出来,而且政府信息公开也受到一些干扰和限制,比如一些地方政府自作主张,人为限定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哪些信息不能公开,从法理上都站不住脚。我们常说‘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但一些地方却搞成‘公开是例外,不公开是原则’,问题比较严重。总而言之,过去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观念障碍、制度障碍、机制障碍,直接导致信息不能公开数据不能共享。”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汪玉凯教授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大数据产业正在成为一项国家战略,直接涉及到政府。因为政府是整个社会中大的数据来源,各行各业权威的数据都来自于政府,而且政府每时每刻都在产生大量新的数据。”汪玉凯告诉记者,推进大数据战略首先要有源源不断的数据,政府数据正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政府数据能不能开放,政府部门之间能不能实现数据共享,包括政府数据能不能不断向社会开放,让这些数据在社会生产中创造新的财富,都与政府自身稳步推进数据开放的态度和实际行动有很大关系。
数据共享提升治理能力
在北京市政务数据资源网上,记者注意到,除了开放政府数据之外,还面向社会团体及个人征集APP应用程序,可以发布基于北京市政务数据资源网获取的政府数据资源开发的APP应用。
“现在很多类型的公司都在借助大数据的东风创业或转型,数据正在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生产资料。然而,数据从哪里来?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政府是数据的主要来源之一,互联网也是,其他还包括物联网等。在获得了政府的数据之后,很多创业型公司就能够借此起步,提供相关服务和数据分析,这些都是可以盈利的。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秘书长、中国计算机学会大数据专委会委员赵国栋说。
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更重要的意义体现在能够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政府数据开放共享能够让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执政水平和治理能力得到很大提升,政府数据开放是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基础。比如对于一些执法行为而言,如果能够实现相关数据开放,将会让执法更加公平公正。政府数据开放还能够推进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对于企业来说,是否开放数据是一项商业行为,不宜采取强制措施;对于政府而言,则应该向普通群众开放。”赵国栋说。
汪玉凯认为,通过信息化网络技术还可以把政府内部的权力运行进一步关在制度笼子里,包括正在构建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都可以借助信息网络技术来实现。
从目前情况来看,政府数据开放还面临一定的困难。
“部门之间有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实际上每个部门都掌握各自领域权威的信息,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首先就需要打通政府部门之间的阻碍,让数据在政府部门之间自由流动。”汪玉凯说,推进政府数据共享意味着政府要实现转型以及提升治理能力,要打造整体政府、开放政府、协同政府、智慧政府。实现上述目标的前提条件就是政府部门之间实现数据共享。否则,大数据战略就很难在政府层面展开。在此基础之上,只要不涉及到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政府数据可以逐步向社会开放,让相关企业去挖掘利用,政府数据从而可以产生新的价值,为政府决策、企业生产以及群众生活提供极大的便利。
令人欣喜的是,目前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正在步入法治化轨道。
今年年初,贵州省通过了《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这是中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该条例中规定,“实行公共数据开放负面清单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共数据应当向社会开放;依法不能向社会开放的公共数据,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
“条例填补了我国大数据立法的空白,也充分说明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是大势所趋。”赵国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