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3月21日报道:3月17日,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法治工作委员会、数据中心联盟、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数据权属和数据交易规则”研讨会在北京顺利举行。来自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数据中心联盟等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京东集团、阿里巴巴、腾讯等企业代表共计七十余人参与了讨论。
会议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法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海英主持,李海英主任介绍了研讨会召开的背景,并对各位专家领导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法治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国斌做了致辞,他指出:关于数据权属和数据交易规则方面的问题研讨,意义十分重大,中国乃至于世界目前已经进入到必须研究这个问题的阶段。以信息技术、互联网为核心的网络经济、信息经济等为代表的新经济发展势头如火如荼,要求我们在产业发展和应用的同时,更应该加强对数据保护和数据交易规则问题的研究和探讨。
研讨会主要议题之一是对《数据安全流通公约》的内容讨论,来自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技术与标准研究所的韩涵博士代表公约起草组进行了介绍。目前,数据安全流通公约的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遵守法律;二是合规采集;三是流向管控;四是数据安全;五是服务提升;六是产业发展;七是权益协调;八是社会监督。据悉,公约目前还处于修改完善阶段,将会在4月27日由工信部主导的2016大数据产业峰会上郑重向业界发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从民法的视角对数据及其相关问题做了解读。龙教授指出,民法上数据大的问题就是定性,数据问题不仅仅是隐私,一定要突破对于传统简单归到隐私或者简单把个人信息和隐私相连这个角度去界定,要考虑到正在产生的数据经济。对于数据的分类问题,龙教授建议通过区别对待达到管理的目的。最后,龙教授指出,数据权属和数据交易问题对我们整个数据规范体系提出新的要求,相关部门机构要打破传统的立法机制,通过快速立法,制定出对策,特别是在数据财产权和数据交易规则上,拿出制度来。
此外,来自中国电信云计算公司的首席数据分析师张宇中、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蔡雄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技术与标准研究所副所长何宝宏、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马源、阿里数据经济研究中心秘书长潘永花、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副理事长郭昕、京东集团法律研究总监丁道勤、阿里巴巴集团法律研究中心博士顾伟、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王融、新浪法务部高级法律顾问王磊、百度公司法务部法律顾问张文娟、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经济研究部副主任韦柳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副总工马志刚等专家围绕“数据权属和交易规则”以及“公约”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见解。
最后,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法治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所长鲁春丛做了总结发言。鲁所长再次对各位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数据权属和数据交易规则”研讨会表示感谢。鲁所长指出,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经济和供给侧改革,目前我们经济的发展一个特点是平台化,平台背后是海量的数据,数据只有在流动、共享过程当中才能产生更多的价值,这就打破了原有监管模式。所以未来需要多数据所有权进行一个清晰的界定。随着各行业的经济变革大形势,数据权属和数据交易这个前景会越来越广阔。此外,鲁所长希望大家多参加和支持互联网法治工作委员会和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的活动,多提宝贵意见,使我们互联网法律研究平台影响力更大,能够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至此,本次研讨会圆满完成,研讨会成果将于近期向国家有关部门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