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5月4日报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让全体中国人民迈入小康社会,决不让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掉队。回顾过往,我们用30余年时间让7亿多人摆脱了贫困;2015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上年的7017万人减少到5575万人,减少1442万人;未来5年内,我国将使现有标准下5575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我国扶贫方式正在由“漫灌”向“滴灌”的精准扶贫转变,即注重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扶贫模式要求对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以及识别后的精准帮扶,但这两个方面正是目前我国扶贫工作面临的大难题。
首先,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导致一些地区出现扶贫名单中出现财政供养人员、将已步入小康或富裕阶层的人员列入扶贫对象等现象,损害了扶贫工作的效果和公信力。其次,精准识别出贫困对象后,如何实现精准帮扶仍然面临挑战。“上学钱挤占了买米钱”、“看病钱挤占了买菜钱”等现象,说明致贫的原因千差万别,必须准确掌握扶贫对象的致贫原因。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真正提高扶贫成效。最后,还需要实现扶贫对象和帮扶过程的精准管理,即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实时反映扶贫对象情况,及时发现和调整帮扶过程的问题,确保现实脱贫。实现扶贫对象的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大数据时代,技术的发展为解决以上问题,实现精准扶贫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大数据应用能够揭示传统技术方式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实现基于数据的精准扶贫决策,推动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
建议:
一、研究制定大数据助推精准扶贫的指导文件
大数据已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充分应用大数据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自国家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来,国务院各部门正相继出台各自领域的大数据发展指导文件。国务院扶贫办牵头加快制定大数据助推精准扶贫的指导文件,及时引导相关工作的开展。指导文件中要重点明确大数据助推精准扶贫的总体要求、重点应用领域、重点任务和工程、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等。
二、加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的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
目前,扶贫工作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已经陆续完成了对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工作。贫困户的信息将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成为一个全国性的贫困信息数据库。一是为更好的实现扶贫的精准管理,仅有扶贫系统内自下而上的数据共享是不够的,必须促进相关部门间数据的交换共享和整合。国家发改委应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积极支持将数据纳入国家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明确各部门数据交换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厘清各部门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推进扶贫数据与农业、医疗、教育、人社、林业、水利、国土、金融、供销等相关的数据在国家共享平台上实现共享交换和更新,形成完整的精准扶贫综合数据库,实现数据的完备性、动态性,支撑扶贫工作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二是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通过平台数据的分析利用,实现扶贫对象识别、帮扶、管理和考核的全流程信息化,通过数据开放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通过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对扶贫工作的监督。三是应选择若干有迫切需求、信息化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按照指导意见和规划要求,开展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推广试点模式。
三、通过数据开放创新精准扶贫社会参与机制
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已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国务院扶贫办应制定数据开放计划,推动扶贫数据逐步向社会开放,特别是向社会扶贫参与主体的开放,将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有效性,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精准化配置。